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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昨日发布《2018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8年,上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为296天,较2017年增加21天;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浓度为历年最低。上海用一组组实实在在的数据给出了“绿色答卷”。
此次发布的公报在环境质量状况方面增加了生态要素,即在原有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辐射环境质量的基础上,新增地下水环境质量、海洋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状况。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臭氧污染仍较突出。2018年,上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为296天,较2017年增加21天;AQI优良率为81.1%,较2017年上升5.8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7.7%,较基准年2015年下降32.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7.3%;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16.7%;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4.5%。上述四项污染物浓度均为历年最低;SO2已连续五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均一级标准,PM10已连续四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均二级标准。
空气质量虽有较大改善,但PM2.5和NO2均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均二级标准;臭氧在污染日中首要污染物占比达50.7%,臭氧污染仍较突出。
在水质方面,2018年,上海市主要河流断面中,水质达到Ⅱ、Ⅲ类的占27.2%,Ⅳ、Ⅴ类的占65.8%,劣Ⅴ类的占7.0%。劣Ⅴ类断面同比下降11.1%,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31.4%和1.9%。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氮磷仍为影响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的主要污染指标。
近年来,上海市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去年全市环保系统查处案件3047件,处罚金额近5.3亿元,同比增长11.07%。多种执法手段有效运用,作出按日计罚8件,处罚金额共2021.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39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9件,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2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交公安部门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