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医疗费可直接结算-新沪新闻-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驾鹤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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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医疗费可直接结算
发布日期:2018/9/19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在上海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不需要再将发票寄回参保地报销了。

  昨日(9月18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本月起,新疆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在上海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统一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平台,他们持社会保障卡在院端直接结算,不需要再将发票寄回参保地报销,实现了医疗费用结算“不用跑”。

  新疆退休回沪定居人员汪勇在上海市同济医院住院花费41794.53元。几天前,他使用社会保障卡顺利完成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只掏了个人自付部分10593元。

  “以前,要垫付现金,各种票据也要小心保管,不能丢失,不能弄脏,怕报销不了。现在真的太方便了。”汪勇以前在上海看病,要先垫付医疗费,拿着发票到新疆回沪定居人员医疗保险服务处报销基本医疗部分,再将发票寄回新疆报销大额补助、大病保险部分,不仅要跑趟,报销周期也长。

  调整新疆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医疗费用结算方式,除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还包括门诊特殊慢性病结算。新疆回沪定居人员医疗保险服务处承担回沪人员中心端报销业务,直接为回沪定居人员报销门诊慢性病费用,慢性病患者也不需要再将发票寄回参保地报销了。

  目前全疆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有2099人,是从乌鲁木齐、喀什、和田、巴州、伊犁等10个地州市回到上海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