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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昨天,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上,修改过的该《草案》再次提请人大审议。劳动报记者获悉,此次修改着重突出了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制度保障,在培育高技能人才方面提出了很多新的建议,干货满满。
鼓励开展职工培训
针对如何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教育等热点,市人大常委会在此前《草案》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走访李斌技师学院实地调研,并听取了部分企业的意见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立斌表示,此次修订,将把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改革成果以法治形式固化下来,形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的职业学校和专业布局形态,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根据新修改的《草案》,本市拟逐步提高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和规模。值得关注的是,未来,高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可以实现学分转换。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陈立斌说,新时期职工队伍建设关系到打响上海制造品牌,对于推进先进制造、高端制造、智能制造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草案》建议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依托首席技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或者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产业园区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由政府建立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为不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提供对接服务。同时,采用购买培训服务的方式,帮助劳动者提高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
为确保技能培训资金,《草案》提出,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和促进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首席技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将给予专项经费资助。另外,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分配的办法,引导职工主动参加职业培训。
为打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草案》建议,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系列贯通制度,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此外还明确,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对获奖选手、技术指导团队以及为技能竞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