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到实处,按照《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就建立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制度有关事项下发通知。
根据通知,上海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将定点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联系服务企业可采取到民营企业调研、与民营企业家座谈、与民营企业家谈心谈话、走访慰问民营企业家等方式。
通知指出,联系服务民营企业主要包括三大内容:一是推动政策落实。通过联系服务民营企业,了解国家和本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了解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感受度。针对政策落实和服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推进落实和完善。
二是协调解决问题。了解民营企业经营情况,倾听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诉求,及时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推动民营企业做优做强主业、持续推进创新,支持民营企业蓬勃发展、不断壮大。
三是关心民营企业家成长。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从各方面关心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定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通知要求,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要加强定期交流,市、区领导每年走访定点民营企业或与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沟通交流不少于2次,并建立经常联系、随时沟通的渠道,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要及时处理诉求,发挥市企业服务云等平台作用,加快诉求处理,对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限期处置;
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一事一议”和“一企一策”服务。对民营企业反映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制定出台针对性举措,加强制度供给;
要处理好“亲”“清”关系,真正把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既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又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将清廉内化在与民营企业家日常交往的方方面面;
要做好督促检查,市、区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要动态了解联系服务民营企业情况及问题解决情况,梳理分析尚未解决的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