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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脱贫攻坚,2018年,新疆多措并举共转移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279.6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61%。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去年,新疆以南疆四地州和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为重点,通过推动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就业、发展“扶贫车间”“卫星工厂”吸纳就业、发展小微创业带动就业等措施,2018年共带动全疆范围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9.6万人次。其中,南疆四地州转移就业173.6万人次,占62.1%,22个深度贫困县有组织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8.2万人,旅游产业新增就业11457人。
按照自治区的规划,2019年,新疆将继续多举措推进脱贫攻坚转移就业工作,力促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0万人次,其中南疆四地州16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