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网
为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昨天,沪浙苏皖四地高院院长签署了《关于全面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助交流工作的协议》。协议共提出了8个方面26条任务举措。
四地围绕强化重大案事件防范处置合作机制建设、深化司法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加强跨区域司法服务协作机制建设、探索创新跨区域司法大数据应用工作机制、建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互动交流机制、建立司法体制改革深度合作工作机制、建立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区域服务保障大局经验交流合作机制等提出了8个方面26条任务措施。
据悉,这26条任务措施具体包括加强跨区域重大刑事案件联合防范协作,加强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海事海商、知识产权、金融等案件联动协作,深化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监督、警示、惩戒机制,推动信息化查控及协助执行网络的无缝衔接,推动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构建区域全覆盖、操作规则明确的委托送达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推广应用,打造“智慧法院”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加强适法统一问题的协调研判,建立司法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司法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域法院人才库和专兼职师资队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