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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办公厅: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提供纪律保障
发布日期:2018/12/6

来源:浙江日报

       12月5日,浙江省纪委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履行职责,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提供纪律保障。

  通知强调,要坚决拥护、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就这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提高政治觉悟,把握职责定位,坚决拥护、认真贯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专门组织集中学习,深刻领会,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要加强监督,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的执行。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第一要务。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处理决定,关乎大局,关乎社会稳定,关乎我省高考改革的权威性、严肃性和高考的公正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跟踪督办处理决定执行情况,切实保障决定执行到位。

  要坚决纠正、严肃惩治执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干扰和阻碍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执行的违纪违法行为。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执行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通知强调,要严格要求、带头执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过程中,要做到政治过硬、工作过硬、作风过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重大决定的内在涵义和重要意义,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坚守忠诚坚定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