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江苏网
日前,江苏省司法厅、省政府外办、省商务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促进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2019-2021)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全省涉外法律服务专家达200人以上,“一带一路”跨境人才10人以上;扶持培养20家以上律师事务所为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形成“一带一路”三条线全覆盖布局。
三年行动路线图这样安排:2019年为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提速年”,建设一批海外法务中心,选择、支持10-12家有实力的省内律师事务所到江苏籍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境外联合经营,培养160人以上的涉外法律服务专家;2020年为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提升年”,建设10家以上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一带一路”跨境人才10人以上,涉外法律业务收费占比达5%;2021年为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提优年”,涉外法律服务专家达200人以上,建成20家以上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涉外法律业务收费占比达8%,法律服务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布点工作实现全覆盖。
《方案》明确,探索推动“海外法务中心”建设。总结推广柬埔寨西港特区海外法务中心建设经验,重点在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阿联酋中阿产能合作示范园等我省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境外产业园区,建设一批海外法务中心;依托海外江苏商会、境外江苏经贸代表处等,建设一批海外法务中心。探索完善海外法务中心功能设置,建立律师服务重大海外纠纷机制。
着力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布局。到2019年底,在北线方面,重点推动南京、徐州、连云港等地律师事务所在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在西线方面,重点推动南京等地律师事务所在埃塞俄比亚、阿联酋等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在南线方面,重点推动无锡、镇江、南通等地律师事务所在柬埔寨、印度、印尼、缅甸等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基本形成我省“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整体格局。
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依托南京大学等国家卓越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加快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协调将律师作为专门人才纳入省及地方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规划和外国专家局出国(境)培训计划,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境外培养机制,研究制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境外服务平台,建立3个以上海外实习基地,定期选派我省优秀律师赴相关国家学习、培训、考察以及开展服务。
稳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开放。加强我省律师协会与国(境)外律师协会、国际律师组织的交流合作,特别是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服务领域的互惠开放。支持并规范我省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律师事务所以业务联盟等方式开展业务合作,探索开展我省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国有企业外聘法律服务人员名录(库)有一定数量的我省本土律师,推动国有企业在重大涉外经贸活动中聘请我省律师。
协调落实政策支持。协调推动省发改委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纳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战略。抓好《关于推进重大涉外经贸活动聘请中国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协调省财政厅开展涉外法律服务政府采购,优选我省优秀涉外律师人才为外包服务、国有企业境外投融资等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协调省税务局落实支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对我省拟“走出去”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调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出入境、外汇管理等便利、支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