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案例入选全国十大医改新举措-长三角信息-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驾鹤街道办事处
长三角信息
江苏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案例入选全国十大医改新举措
发布日期:2018/7/6

来源:中国江苏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会暨2018中国卫生发展高峰论坛上,我省报送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案例入选2017年度“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

我省建立短缺药品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针对不同短缺原因,对短缺药品实施分类应对,多措并举保障临床药品供应,省药采平台药品配送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6%以上。

一是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2017年7月在全国率先建立短缺药品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全省2600个医疗卫生机构、35个流通企业和15个国家级监测哨点,每月通过省药采平台报送短缺药品信息。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逐月对短缺药品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监测预警和处置情况月报告。

二是建立健全分类应对机制。根据药品不同短缺原因实施不同应对措施,最大限度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对一些局部性短缺的品种,由市、县寻求替代产品或者进行区域内协商调剂的方法予以解决。2018年上半年全省医疗机构报送药品短缺信息30860条,市县逐级审核上报信息9856条,有68%的短缺问题在市县层面得到处理解决;对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类短缺药品,允许不受省级入围价格限制,由市级按照直接挂网政策实行绿色通道采购;对因价格倒挂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一方面,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短缺询价采购。另一方面,由省物价部门出台《江苏省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行为规则》,组织开展药品价格备案工作,严格药品价格监管。

三是建立健全分级储备机制。在2013年分四个片区开展省级储备的基础上,于2017年按照“政府主导、企业配合、地方参与、医院协同”的原则,在省、设区市和医疗卫生机构分级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对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的短缺药品和存在短缺风险的急(抢)救药品进行定量储备,最大限度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在省级层面,出台《短缺药品省级储备工作管理办法》《短缺药品目录管理办法》,调整遴选3家流通企业作为新一轮短缺药品储备机构,省财政投入1000万元资金用于短缺药品储备工作。2017年,对氯解磷定、鱼精蛋白等5种急(抢)救药品实行省级储备定点供应。2018年,对异丙嗪、肾上腺素等21个短缺药品实施省级储备。

四是建立健全药品购销监督管理机制。一方面,建立覆盖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对生产经营企业,出台配送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和责任约谈制度,促进企业诚信履约,保障药品正常供应。对医疗卫生机构,出台药品耗材采购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并通过督导考核等措施,有效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购销行为。另一方面,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贯通的监管工作格局。横向上,强化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综合运用质量和价格监管、医保支付等手段,严厉惩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纵向上,依托省药采平台搭建上下贯通的监管体系,向省、市、县各相关部门发放925个监管账号,实时监控药品购销双方订单发送、货款支付、药品配送到位等情况,确保日常采购工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